| | |  | 要打破行政区划,组织开展区域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大会战”和“攻坚战” | | 要打破行政区划,组织开展区域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大会战”和“攻坚战” 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导整个京津冀区域范围内的生态建设进度、质量和成果,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大绿化公司对林业生态建设和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资金投入,可以建立京津冀生态建设保护专项基金储备制度,让有效的资金投入取得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林业、园林、国土、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一线,进行绿化指导,统一标准和质量,搞好技术服务。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京津冀区域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提早动手,超前谋划,因地制宜,科学地搞好本地生态建设规划设计,与京津冀大生态体系相衔接。要体现地方特色,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具体任务,确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生态工程建设任务。要坚持依法行政和管理,全力维护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大局,着眼长远,抓好当前,让生态建设在已有的基础上,尽快破题,迅速上马,主动融入京津冀生态建设的方阵中,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托起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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