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树木人人有责 在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的一片银杏林里,有 40 多棵价值十几万元的银杏树,一夜之间被人毁坏。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 40 多棵胸径都在 12 厘米以上的银杏树惨遭人为剥皮,被剥皮多日后,这些银杏已全部死亡,树木主人损失严重。经过侦破,终于发现是张某所为。原来,张某在几年前曾因琐事与受害人发生过矛盾,心胸狭窄的他曾多次扬言要报复受害人。前段时间,张某发现受害人的银杏树长势喜人,便决定拿银杏树出气泄愤。一天凌晨,张某带上作案工具偷偷来到银杏林,把 40 多棵银杏树全部剥皮损坏,案情破获后,张某被依法逮捕。 以上两例违法损害树木的行为,皆是因贪图利益或泄私愤造成的。也许,违法者们在损害树木时都有自己的理由,但他们的“理由”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其行为不只是违法犯罪,同时也是在破坏生态文明建设,使绿化公司在城乡已见成效的绿化工作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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